信件标题: | 关于申请帮助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报告 | ||
来信时间: | 2021-07-0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州领导: 您好,我名叫刘常学,男,汉族,木垒县西吉尔镇居民。2017年6月6日,乌兹别克乡人民政府为尽快解决政府门口停车难,安全管理混乱,影响维稳值班等以及尽快返修乡政府院内危厕,改善乡政府干部职工生活条件,有安全隐患等。木垒县乌孜别克乡政府与我签订了三项施工合同,分别为:木垒县乌孜别克乡政府停车场;木垒县乌孜别克乡政府院内厕所及铺砖;木垒县乌孜别克乡政府院内维修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我于2017年7月25 日前完工,三项工程已交由乡政府使用。2018年8月5日,经木垒县政府投资中心造价审计,该工程审定价三项目合计为687329.50 元,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关于工程付款方式,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合同签订后按合同30%付款,在工程主体完工后付50%,工程验收合格后预留 5%的保证金,其他的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不按时付款,乡政府每日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还损失。签订合同后乡政府表示上级的工程款还未到位,但是因为维稳需要,工期要求紧,由我个人先垫资完成项目,并保证 2017年底一次性付清。 2020 年,乌孜别克乡政府通知我,现有一个工程,需要垫资,但是建设完成后可与上一个工程一并给我付款。 9月17 日,乡政府与我签订了木垒县乌孜别克乡政府维修工程,共计 202413.00 元,现已完成验收并已交付乡政府使用。 以上两项工程总计;捌拾捌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伍角整(小写889742.5元)。 我出于对人民政府的信任,支持政府建设,我两次拿出个人全部积蓄,并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支付以上工程的全部农民工工资和部分材料款,并将工程如期交付使用,但到今天为止,并未收到乡政府承诺的任何工程款,过去的五年,我无数次找到乡政府讨要工程款,找县信访办,找县领导,但都没有拿到一分工程款。我个人负担高额贷款利息和无法及时缴纳工程税款造成的巨额滞纳金,我已经60岁了,每天都在被债务催着,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了,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写信给州长,希望领导为我做主,让政府履行承诺,于2021年年底之前付清我的项目工程款及违约金。 恳请给予解决为盼! |
回复部门: | 木垒县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7-05 | ||
回复内容: |
您的来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认真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对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关于拖欠刘常学工程款一事做如下说明: 一、基本案情 2017年6月6日至2020年12月,刘常学为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政府修建停车场、厕所、铺马路砖等建设费用合计1081074.5元。其中:1、2017年为乡政府修建停车场392989.11元;2、2017年为乡政府修厕所及铺马路砖等建设费294340.39元;3、2019年改善人居环境绿化建设费用191332元;4、2020年11月修机关围墙及园林绿化建设费用202413元。其中历年欠款191332元建设费已签订付款协议(分5年还清)。园林绿化建设未做项目审计。所有项目均未办招投标手续,项目资料不齐全。 二、开展工作 2021年5月16日,乡党委书记闫海莲同志接访刘常学,针对拖欠刘常学工程款事宜,并给出接访处理意见: 1、对所欠工程款由罗祥副乡长进行摸排梳理,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做了项目审计决算。 2、收集以上资料后,上报县委申请资金给予解决,或签订还款协议逐年给予解决。 3、由乡分管项目领导负责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对拖欠刘常学工程款事宜先后召开三次协调会议,并提出解决措施: 1、按对191332元所签订协议分年度执行付款。 2、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决算。 3、因乡财政资金有限正积极筹措资金给予解决。 5月24日,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项目副乡长在乡信访接待室调解拖欠刘常学工程款事宜。当时刘常学夫妇对分年度付款协议表示同意并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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