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求助信 | ||
来信时间: | 2022-02-07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木垒县居民,我想求助一套廉租房! 我从三岁开始爸爸去世一直跟妈妈相依为命!妈妈一直吃苦耐劳,打工抚养我,2018年我高三毕业并考上了二本新疆大学,由于家庭情况,我无法上大学,所以从18年打工到19年整整一年为妈妈减轻了很多负担,2019年通过木垒信用社贷款5万开店,一直到现在生意还可以,从小我们一直租房住,现在租不起了,楼房太贵了,希望领导协商给我分批一个廉租房!我每年向村上申请不给我们批! 特此申请!也是求助!谢谢! |
回复部门: | 木垒县 | ||
回复时间: | 2022-02-15 | ||
回复内容: |
您的来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信访人热依古丽反映,自己想求助一套公租房,我单位在接到求助信后,及时与信访人热依古丽取得联系,经了解,热依古丽为木垒县大石头乡居民,已经通过村、乡、县三级审批申请到了一套公租房,面积为35平方米,但热依古丽称自己要与母亲一起居住,35平方米的公租房太小,自己想要申请一套大一点公租房,所以35平方米的公租房未办理入住手续。 木垒县公租房审批审核程序为个人提起书面申请,填写公租房申请表,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乡(镇)初审盖章,由各乡(镇)统一提交县公租房审核会议通过后,并由各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县住建局房管所将面积不等的公租房房源分配到各乡(镇),由各乡(镇)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分配,公租房申请人持各乡(镇)的房源分配单到县住建局房管所办理入住手续。房源分配之日起1个月内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入住权。目前所有公租房房源已全部分配入住,无空置房。信访人热依古丽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待有50平方米公租房房源时,给予安置。
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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