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居民小区内直饮水涨价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04-22 | ||
信件内容: |
询问蓝天家园居民小区物业办公室前安装的直饮水机,之前购水7.5升售价2元,在水费、电费没有涨价的情况下,现在7.5升直饮水涨至3元,请问直饮水涨价是否合理?涨价依据是什么? |
回复部门: | 木垒县 | ||
回复时间: | 2024-04-25 | ||
回复内容: |
收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处理单后,木垒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立即进行核查办理,办理情况下: 经核查,木垒县下辖5台自动售水设备用水被自来水公司划分为特种行业用水,原来使用7.5元每方的自来水,自3月9日调整为16元每方,格美公司研究决定自4月15日起每桶7.5升的纯净水售价由2元调整为3元。 通过与反映人张岩春电话联系,说明此次涨价系直饮水设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所引起的涨价,本人表示理解,对此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木垒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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