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东方电气干装修劳务费未结事宜 | ||
来信时间: | 2024-05-16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4年3月30日至24年4月14日在东方电气二楼干装修活,装修的活是通过大宋装饰装修公司干的,但是期间产生的劳务费一直未结,本人去找大宋装修公司回复:东方电气未给他们公司结账,一直在推脱。 |
回复部门: | 木垒县 | ||
回复时间: | 2024-05-21 | ||
回复内容: |
经核查,留言人反映问题属实。2024年5月17日,与反映人范小虎和东方电气新能源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询问相关事实,经核对,东方电气新能源将装修承包给大宋装饰装修公司,大宋装饰装修公司拖欠反映人范小虎关于东方电气装修费用12000元,2024年5月18日经电话沟通协调后,东方电气新能源公司先向反映人支付7000元劳务费,剩余5000元东方电气新能源项目负责人承诺在5月31日前结清。 通过与反映人范小虎电话联系后,说明未付劳务费解决方法,本人表示赞同,对此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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