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木垒县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4-06-06 13:28:52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努尔别克代表:
您关于“加强城区电动车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县公安局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月14日通过“木垒零距离、木垒公安”公众号发布《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骑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防护水平。
一是加大打击非法销售力度,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4家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时督促整改;并要求销售门店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车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规定进行销售,做好台账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严查交通违法,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县乡主要路段安排警力,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违法查处工作,同时结合早中晚高峰勤务,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专项整治。2024年3月1日至今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740余起,扣留电动车565辆,并在人民路设立道路交通违法安全教育点,教育、纠正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650余起。三是加强交通宣传工作,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七进”“最美乡村行”等交通安全宣传方式,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单位、乡村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18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
下一步,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整治工作,提高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单位:木垒县公安局
联系人:盛伟明
联系电话:18099350758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