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木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第四次会议公共服务类建议(第19号) 答复函
2024-08-26 10:37:17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周新丽代表:
您提出的公共服务类19号《关于治理居民小区飞线充电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检查机制。住建局会同社区、物业公司建立每月检查机制,目前共计调查15次,覆盖全县8个小区,对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12处飞线问题建立并建立详细台账,累计劝导飞线充电150余次。同时,县住建局联合商业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木垒镇、新户镇等相关部门,开展了“飞线充电”和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三大运行商将天山花园、蓝天家园等6个小区10处线缆采用七孔梅花管做入地处理。二是强化充电桩建设。引进铁塔公司在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各物业公司和安装公司签订合作服务协议,截至目前,在各小区已安装了智能充电装置55组,398个充电口,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后续住建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以进一步扩大智能充电装置在各小区的覆盖范围。三是出台《木垒县居民小区内管线施工实施方案》,企业在小区内进行管线施工时,必须向乡镇、物业及主管部门报备,并缴纳保证金,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经社区、物业及主管部门验收后退还保证金,杜绝飞线现象发生。
联系单位: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叶和平
联系电话:13709940536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