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12•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
索 引 号 | MLX01/2023-00039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木垒县“12•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 | ||
主 题 词 | 木垒 12 13 一般 道路交通事故 评估报告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12:39:29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2022年12月13日09时09分,木垒县雀仁乡省道S228线309公里+600米处路段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木垒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组成的木垒县“12·1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2023年2月18日, 事故调查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木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10月31日—11月3日,木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有关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木垒县“12·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及县人民政府批复,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木垒县人民政府关于木垒 县“12·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木县政函〔2023〕16号)和《木垒县“12·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1、杨某,奇台县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BXX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
处理意见:疲劳驾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2023年 3月10日,托克逊县公安局以涉嫌道路交通肇事罪将杨某刑事立案。2023年6月15日,托克逊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高某某,奇台县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意见:建议由属地主管部门奇台县交通运输局对其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2023年6月6日,奇台县交通运输局对高某某处罚款20000元。
综上,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已落实到位。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1、奇台县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意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奇台县交通运输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2023年6月6日,奇台交通运输局对奇台县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23000元;新BXX车辆所有证件已注销,车辆已报废,该公司所有业务处于暂停状态。
综上,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已落实到位。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线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分阶段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积极向上争取S228线改扩建项目。二是专人蹲点驻守。木垒县委抽调23名干部蹲点驻守S228线,对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分管县领导及时组织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昌吉公路管理局奇台分局、雀仁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召开优化提升省道S228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保信息互通、链条互补、风险共除,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三防联动。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县安委会办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先后制定印发了《木垒县优化提升省道S228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关于省道S228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防机制,制定管控措施。二是聚焦三防发力。人防方面:由雀仁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中队在3个重要点位设立临时执勤点,采取定点勤务和分段24小时巡逻相结合,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行为。加强与奇台、准东交警信息共享,在恶劣极端天气或车流量较大易发生拥堵时,木垒、奇台、准东分别从源头、中端、末端共同对道路进行联合管控。物防方面: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S228线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S228线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存在主要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S228线和雀任乡村部分辅助道路交叉处实施封闭管理,对农用车、三轮车等车辆进行劝离。在S228线风险较高、车速较快的路段安装减速带6条、提示标牌29块、警示标牌8块、假警车11辆、假警察7个。在农牧民实训基地规划停车位130个,为大型货运车辆驾驶员提供停车休息场地,严防因疲劳驾驶等因素诱发道路交通事故。技防方面:拨付100万资金用于S228线区间测速、电警卡口等道路安全设施优化提升。在省道S228线安装电警卡口1处、全程区间测速设备1套,升级改造定点测速1处。三是加大宣传教育。雀仁乡政府利用国旗下宣讲、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向沿线居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县交警中队对过往车辆发放安全宣传提示卡,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意识。截止目前,共发放安全提示卡6000余份。
(三)强化分析研判,坚持精准施策。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制度,每半月至少组织专委会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组织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S228线专项治理,指导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不断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道路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至目前,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风险分析研判会议7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抓紧抓实S228线安全隐患防范整治措施落实,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巡逻频次密度、动态测速及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路段、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加强路面安全管控。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巩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深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百吨王”车辆治理,严查严处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或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宣传曝光惩戒。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利用木垒融媒体、木垒公安、昌吉交警等网络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两公布一提示”,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道路交通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集中公布一批企业失信行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大的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的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该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木垒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木垒县“12·13”交通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