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公路管理局奇台分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事宜的公告
索 引 号 | MLX29/2024-00000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昌吉公路管理局奇台分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事宜的公告 | ||
主 题 词 | 公路管理局 奇台 不动产 产权 权证 相关事宜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17:20:12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1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新管房地〔2020〕4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加快办理不动产证的要求,昌吉公路管理局奇台分局向木垒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基本信息如下:
经确认五棵树道班建设于86年之前符合(新管房地〔2020〕48号)文件要求,宗地四至范围清晰、无争议、面积准确,房屋经鉴定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经自然资源局勘察研究,同意对昌吉公路管理局奇台分局所提供资料(地籍调查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宗地图、房产测绘报告、房屋安全鉴定书、不动产具结书)进行公告,如有异议可电话咨询。
不动产登记申请者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6月1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向木垒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94-4828030
木垒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