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年木垒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扶贫相关政策
索 引 号 | MLX21/2020-00004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17-2020年木垒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扶贫相关政策 | ||
主 题 词 | 2017-2020 木垒 惠民 惠农 财政补贴 补贴资金 相关政策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1-23 23:16:56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农 业 类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为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新农计〔2017〕199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7年:种植小麦青贮饲料、苜蓿的耕地,每亩补助100元;种植正播玉米和特色经济作物(不含棉花、甜菜、瓜果、露地蔬菜等)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正播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照每亩10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玉米按照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作物由各地(州、市)从具有本地特色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作物中选择2-3种进行补贴(新农计〔2017〕199号)。
2018年: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3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青贮饲料、苜蓿的耕地,每亩补助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不含棉花、甜菜、瓜果、露地蔬菜等)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照每亩10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玉米按照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作物由各地(州、市)从具有本地特色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作物中选择2-3种进行补贴(新农计〔2018〕40号)。在现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上,提高指导计划内种植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其中:冬小麦每亩增加补助30元,春小麦每亩增加补助15元(新政办发[2018]23号)。
2019年执行补贴标准为:1、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80元(政策执行期为2019-2022年);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2、种植青贮饲料、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储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0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进行补贴。3、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特色经济作物由县市(农业园区)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要具体到每个作物品种和范围,不得统称作物种类。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户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新农计〔2017〕199号、新财农〔2018〕116号)
二、农机购置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新农机发〔2018〕11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8年至今执行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补贴额。对每一类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由各县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新农机发〔2018〕11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卡(农户)或以其他有效形式发放到补贴对象。(新农机发〔2018〕11号)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是指用于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发放的现金补助。(财农〔2018〕66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8年执行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二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新财农〔2018〕122号)
2019年执行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6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9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000元,三年内分二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5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退耕农户。未采用“一卡通”或“一折通”方式兑付补助资金的,必须由退耕户本人签字领取。(新财农〔2018〕122号)
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1补贴对象有哪些?
禁牧补助的对象是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草畜平衡奖励的对象是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财农〔2011〕532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7-2018年度执行补贴标准为:水源涵养区禁牧补助。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山地草甸类草原,以及山地类自然保护区的草原实行禁牧,自治区按照每年每亩5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禁牧补助;一般性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实行禁牧封育,自治区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自治区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新牧草〔2016〕24号)
2019年度执行补贴标准为:草原禁牧(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山地草甸类草原,以及山地类自然保护区的草原)补助标准为每亩50元,一般性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补助标准为每亩6元。草畜平衡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补助标准为每亩2.5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直接发放到户,原则上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到牧户,不具备“一卡通”和“一折通”发放条件的地方采取现金方式发放到户。(财农〔2011〕532号)
各县市要指导各乡镇做好农牧民信息登记造册,将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统计每户禁牧与草畜平衡面积和发放资金额度,在各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后,于10月前完成资金发放任务。
教 育 类
一、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全区农村学前三年在园幼儿,即全区除城市主城区以外的所有地区学前三年在园幼儿。
2、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助标准为年生均2800元,主要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园保教费1100元、幼儿园采暖费12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提供的农村学前在园幼儿人数,将每年需要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的经费下达各地。县(市)财政将需要承担的经费列入预算,并连同自治区本级财政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纳入补助范围的农村幼儿园。
二、昌吉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两免一补”指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指在我州就读的城市和农村(含县镇、市辖区所属农村和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包括初级中学、职业初中、普通小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1250元/每生每年、初中1500元/每生每年、特教学校1750元/每生每年。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资助资金可采取打入银行卡和充值饭卡等形式。
三、昌吉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超过3年。资助面按照在校生的30%进行补助。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我州设定3个档次,即3000元、2000元、10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昌吉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教育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
2、补贴标准是什么?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经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测算。
3、发放方式是什么?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方式为:第一、二、三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免学费年限最长为三年。
五、昌吉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南疆四地州学生和昌吉州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非涉农专业学生按照在校生2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六、昌吉州中等职业学校免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政策用于生源地南疆四地州和其他边境县、贫困县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补贴标准是什么?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900元,其中: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政策实施后,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向享受政策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和教材费等相关费用。
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补贴标准是什么?
从2019年起,国家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高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补贴标准是什么?
从2019年起,国家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高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九、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民办学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补贴标准是什么?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每年奖励10000名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二、三等助学金不能重复享受)。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高校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十、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补助
1、补贴对象有哪些?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在自治区高等学校就读的品德高尚、学习努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含预科生)。
2、补贴标准是什么?
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三个档次,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三等助学金1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二、三等助学金不能重复享受)。
3、发放方式是什么?
高校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或饭卡中,不得以现金、实物等形式发放、抵顶。
社 保 类
一、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1)劳动者是指:具有新疆户籍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未就业人员。(2).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未就业新疆籍高校毕业生。(3)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昌吉州行政区域内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且领取了《就业创业证》的本州户籍下列人员。(4)自主创业人员。5.灵活就业人员。
2、补贴标准是什么?
(1)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3)自主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4)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和的2/3给予补贴。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经有关单位规定审核程序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我州贫困家庭劳动力。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补贴: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经有关部门规定审核程序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街道(乡镇)、社区或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自治区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域以外就业的我州建档立卡人员。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给予每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8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按相关要求拨付至学校或个人账户。贫困家庭劳动力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自主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符合规定的毕业生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实体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自主创业补贴,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给予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2000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经有关单位规定审核程序后,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促进到基层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毕业2年内,返乡在村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按其实际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含三险一金)给予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在享受其它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间不得重复申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经有关单位规定审核程序后,将促进到基层就业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就业援助金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本地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昌吉州行政区域内,初次创业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家庭人员从事微创业项目启动资金补贴和街道(乡镇)、社区组织开办的集中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家庭人员的便民服务网点项目。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家庭人员从事微创业项目启动资金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且3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街道(乡镇)组织开办的集中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人员的便民服务网点项目补贴标准控制在每个网点最多不超过8万元,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家庭人员不少于3人,且从业一年以上。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经有关单位规定审核程序后,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七、技能提升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并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2、补贴标准是什么?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实施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由用人单位向企业职工拨付技能提升补贴,并及时做好技能提升补贴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
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国办发[2004]21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奖扶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财教[2011]623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应当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新财社[2016]176号)
九、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允许生育三个孩子政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少数民族夫妻。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妻,可以纳入工程实施范围。(二)按照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或两个孩子,并采取长期节育措施(结扎、上环、皮埋)。(三)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岁)。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四)夫妻双方再婚前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依法收养子女,且为解除收养关系的计入现存子女数。(新财教[2010]392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对自愿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新财教[2010]392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应当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新财社[2016]176号)
十、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具体见国人口发[2007]78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财社[2018]22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省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国人口发[2007]78号)
十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具体见国人口发[2007]78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财社[2018]22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省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国人口发[2007]78号)
十二、边境县、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南疆三地州之外的26个边境县、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新人口发[2010]52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经审核确认符合边贫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的家庭,从第二年起,按每人每年720元的标准终身发放扶助金(新人口发[2010]52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应当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新财社[2016]176号)
十三、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新疆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户籍人口中(兵团职工除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且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无固定单位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关停破产以及改制企业的下岗人员等)(新人口发[2010]93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奖励金。对已领取了一次性2000元的对象,按3000元标准补足差额。(新人口发[2010]93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应当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新财社[2016]176号)
十四、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补助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自愿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新人口发[2007]2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新人口发[2007]2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应当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新财社[2016]176号)
十五、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持有自治区居民户口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新人口发[2008]109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27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40元(新卫家庭发[2016]9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应当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新财社[2016]176号)
十六、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制度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新卫家庭发[2016]9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发放5000元一次性扶助金。(新卫家庭发[2016]9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应当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个人银行账户。(新财社[2016]176号)
十七、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建档立卡贫苦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新财社〔2017〕47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适当调整。(新财社〔2017〕47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新财社〔2017〕47号)
十八、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财政[2010]256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00元。(财政[2010]256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商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手中。(财政[2010]256号)
十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自治区财政筹集、安排用于各地、州、市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新财社〔2018〕199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各地困难群众救助任务量、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努力程度、工作绩效等因素。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适当调整。(新财社〔2018〕199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低保金、散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应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应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体账户。孤儿基本生活费应支付到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本人或监护人个人账户,集中养育的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应统一支付到福利机构集体账户。可依托社会保障卡、惠农资金“一卡通”等渠道发放补助资金。(新财社〔2018〕199号)
二十、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新党办发〔2011〕31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新党办发〔2011〕31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2017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银行发放和现金发放的形式,确保津贴按时足额发放(新党办发〔2011〕31号)。2018年:根据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多、覆盖面广的实际,确定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统一由农村信用社代理发放并纳入财政一卡通平台管理。(新民发[2018]58号)
二十一、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士褒扬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原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财社[2012]221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7年按照新民发〔2017〕136号标准执行,2018年按照新民发〔2018〕102号标准执行。
3、发放方式是什么?
各地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财社[2012]221号)
其 他 类
一、三老人员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1025元、农村老干部每人每月1045元、农村老模范每人每月1075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现金
二、村干部报酬
1、补贴对象有哪些?
村干部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村两委正职每人每月2151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月1387元。
3、发放方式是什么?
打卡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租赁补贴)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各地要研究制定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准入条件,原则上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建保[2016]281号);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建保〔2019〕55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建保[2016]281号)具体保障方式可结合保障对象意愿和公租房供给因地制宜确定。严格保障标准,实物配租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补贴,支持保障对象租赁到适宜的住房。(建保〔2019〕55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租赁补贴发放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建保[2016]281号).具体保障方式可结合保障对象意愿和公租房供给因地制宜确定。(建保〔2019〕55号)
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1、补贴对象有哪些?
后扶资金的扶持范围为自治区境内及外省迁入自治区境内的大中小水库移民。移民人数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新财办发[2006]17号)要求,实行一年一核定,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移民管理局审核后,确定当年扶持人数。(新财企〔2013〕144号)
2、补贴标准是什么?
扶持期限为自确定为扶持对象之日起,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补助标准,连续扶持20年。因死亡、农转非等原因而减少的移民,当年继续发放后扶资金,次年停发。(新财企〔2013〕144号)。
3、发放方式是什么?
依照同级移民管理机构提供的移民身份信息及账户信息,直接运用财政系统建立的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新财企〔2013〕144号)
扶贫相关政策
1.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
(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
(3)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
(4)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
(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6)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
2.党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基本方略是什么?
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3.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哪4个问题?
答: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这4个问题。
4. 贯彻精准扶贫要求的“四个明确”是什么?
答: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
5. 党中央提出的深度贫困特征是什么?
答:“两高、一低、一差、三重”。“两高”即贫困人口占比高、贫困发生率高;“一低”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一差”即基础设施和住房差;“三重”即低保五保贫困人口脱贫任务重、因病致贫返贫人口脱贫任务重、贫困老人脱贫任务重。
6.党中央提出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是什么?
答: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
7. 党中央提出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八项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合理确定脱贫目标;二是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三是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四是区域发展必须围绕精准扶贫发力;五是加大各方帮扶力度;六是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七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八是加强检查督查。
8. 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9.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10. 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
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
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
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
11. 每年的“扶贫日”是哪一天?
答: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2018年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
12. 十八大以来,我国实现多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下降到多少以下?
答:六千多万;百分之四。
13. “两个不掉队”是指什么?
答: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14. 深度贫困地区的“三区三州”是指哪里?
答: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三区”);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 “三州”)。
15. 党中央要求扶贫工作五级书记一起抓,指的是哪五级?
答:省、市、县、乡、村。
三、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部署应知应会内容
16. 自治区党委提出的“1+3+3+改革开放”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1”是紧紧围绕总目标、抓好反恐维稳工作,扎扎实实推进“一年稳住、两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五年全面稳定”的工作规划;
(二)“3”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
(三)“3”是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旅游产业发展);
(四)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用好稳定红利,发挥新疆劳动力成本低、能源资源丰富等优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来疆投资兴业。
17. 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通过2018—2020年三年集中攻坚行动,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三年全面完成攻坚任务,到2020年如期实现143.44万人脱贫、2054个贫困村退出、25个贫困县市摘帽,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其中:2018年45.48万人脱贫,510个贫困村退出,3个贫困县摘帽;2019年60.61万人脱贫,807个贫困村退出,12个贫困县市摘帽;2020年37.35万人脱贫,737个贫困村退出,10个贫困县摘帽。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人居环境达到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18. 新疆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坚中之坚是什么?
答:新疆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坚中之坚是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及所辖的192个深度贫困乡镇、1962个深度贫困村和162.75万深度贫困人口。
19. 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七个一批”举措是什么?
答:一是通过转移就业扶持一批;二是通过发展产业扶持一批;三是通过土地清理再分配扶持一批;四是通过转为护边员扶持一批;五是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扶持一批;六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扶持一批;七是通过综合社会保障措施兜底一批。
20. 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力度”举措是什么?
答:一是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二是加大健康扶贫力度;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21. 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九个进一步”指什么?
答:一要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标准。
三要进一步落实精准要求。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巡查。
五要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
六要进一步提升扶贫能力。
七要进一步注重扶志扶智。
八要进一步严格考核评估。
九要进一步做到统筹兼顾。
22. 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九个清”指什么?
答:一要意义清、统一思想认识;
二要底数清、摸清贫困底数;
三要路子清、找准脱贫路径;
四要标准清、实事求是脱贫;
五要风气清、加强监督执纪;
六要资金清、提高资金效益;
七要动力清、转变思想观念;
八要责任清、层层传导压力;
九要目标清、实现统筹兼顾。
23. 自治区提出“四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是什么?
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24. 自治区脱贫攻坚“五个一”全覆盖包联指什么?
答: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上级部门单位结对包扶、1个援疆省市帮扶共建、1名县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1名第一书记驻村领导、1个“访惠聚”工作队驻村工作,实现所有贫困村包联帮扶全覆盖。
25. “访惠聚”驻村工作“1+2+5”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1”是维护稳定,是总纲、是重点、是主线,其他工作都要围绕这个“1”来开展;“2”是两项重点任务,即脱贫攻坚、群众工作;“5”是五个具体要求,即建强基层组织、落实惠民政策、拓宽致富门路、办好实事好事、壮大党员队伍。
26. 自治区提出的“一抓两促”指什么?
答:指抓党建、促稳定、促脱贫攻坚。
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何时颁布实施?分多少章多少条?
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8年8月1日颁布施行,共8章61条。
四、自治区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应知应会内容
28. 贫困户识别条件是什么?
答:贫困户以整户为单位进行识别,户主必须是农业户籍人口。
29. 贫困户识别标准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识别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二是识别农户家庭吃饭是否有保障;三是识别农户家庭是否不愁穿衣,有换洗的衣服;四是义务教育是否有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不辍学;五是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六是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
提示:收入是重要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识别贫困户,既要看收入情况,还要看“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30. 贫困村识别条件是什么?
答:贫困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识别,必须是民政部门批复,有行政区划代码的行政村。
31. 贫困村识别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查公示、县(市、区)审核公示、地(州、市)公示审报、自治区审定公告”的程序识别。概括为“一申请、三公示、一公告”。
32. 应纳未纳贫困人口是什么?
答:应纳未纳贫困人口包括原有贫困家庭中的新增人员,也包括符合贫困识别条件的整户遗漏家庭。符合贫困识别条件的遗漏家庭可以进行识别,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12号)要求执行。
33. 贫困户脱贫指标是什么?
答:贫困户脱贫指标概括为:“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一超过”,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年度国家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
34. 贫困村退出指标是什么?
答:修订后的贫困村退出指标13项,分为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概括为:“一降五通七有”。
1.主要指标。“一降”,即: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参考指标。“五通七有”。“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路(砂砾路、柏油路、沥青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或通讯;“七有”,即:有村“两委”班子且发挥作用、有支撑稳定增收的产业、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村级党组织阵地(办公场所)、有双语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有便民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有卫生室。
35. 贫困县摘帽指标是什么?
答:修订后的贫困县摘帽指标5项,分为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概括为:“三率一度一接近”。
1.主要指标。“一率”,即: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参考指标。“二率”,即: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一度”,即:群众认可度接近90%;“一接近”,即: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36. 贫困人口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退出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公示确认、公告标注”的程序进行。
37. 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贫困村退出工作,按照“提出申请、核查公示、公告标注”的程序进行。
38. 贫困县摘帽的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县退出工作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提出申请、组织初审、验收评估、退出公示、批准退出”的程序进行。
39. 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部门用于扶贫的涉农资金,援疆扶贫资金,金融资金(扶贫信贷资金)和企业投资,社会捐赠扶贫资金和物资,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协作扶贫资金,其他用于扶贫的资金等。
40. 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保障、教育发展、医疗保障、文化建设、科技支撑、生态环境改善等。
41. 扶贫资金绝对禁止九项负面清单是什么?
答: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是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是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是弥补企业亏损;
五是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
工住宅;
六是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七是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是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对履行扶贫开发工作职责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理作如何规定?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二)违反贫困对象识别和退出认定程序,造成结果错误,情节严重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侵占或者套取扶贫开发资金的;
(四)干扰、阻碍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规避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或者不依法正确履行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对扶贫开发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43.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主要考核哪些方面?
答: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扶贫开发成效实行最严格的考核。主要围绕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绩效等四个方面和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
五、自治州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
44.州党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首位,通过2018—2020年三年集中巩固提升,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三年全面完成攻坚任务。今后三年,在巩固4931户1555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切实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45.州党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二是持续发力、巩固提升;三是补齐短板、协调发展;四是精准施策、统筹推进。
46.2017年底自治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
答: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31户15550人。
47.自治州东四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
答:木垒县 2168户7420人
奇台县 1300户3945人
吉木萨尔县 1084户2977人
阜康市 379户1208人
48.自治州脱贫攻坚重点区域、重点县(市)、重点乡(镇)是哪些?
答: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布、规模和贫困程度确定自治州脱贫攻坚重点区域是东四县市(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重点县是木垒县、重点乡是大石头乡。
49.全州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有几个?
答: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10个,其中:木垒县7个、奇台县1个、吉木萨尔县1个、阜康市1个。
50.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是哪些行政村?
答:木垒县白杨河乡西泉村、博斯坦乡依尔哈巴克村、大石头乡拜格卓勒村、大石头乡大石头村、大石头乡石油牧民新村、大石头乡铁尔沙克村、东城镇鸡心梁村;奇台县吉布库镇二马场村;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三场槽子牧业新村;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村。
51.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脱贫退出时间?
答:2014年脱贫退出木垒县鸡心梁村、铁尔沙克村、奇台县二马场村;2015年脱贫退出木垒县石油牧民新村、拜格卓勒村、吉木萨尔县三场槽子牧业新村、阜康市黄山村;2016年脱贫退出木垒县大石头村、西泉村、依尔哈巴克村。
52.自治州“十二项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有哪些?
答:产业带动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农业局)、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人社局)、企业帮扶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经信委)、生态保护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林业局)、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住建局)、住房安全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住建局)、教育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教育局)、健康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卫计委)、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民政局)、基层基础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党委组织部)、社会综合治理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党委政法委)、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州财政局)。
53自治州脱贫攻坚16个专项组是哪些?
答: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专项组(牵头部门州党委组织部)、社会保障专项组(牵头部门州民政局)、教育扶贫专项组(牵头部门州教育局)、健康扶贫专项组(牵头部门州卫计委)、住房安全专项组(牵头部门州住建局)、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利建设专项组(牵头部门州水利局)、文化建设专项组(牵头部门州党委宣传部)、产业发展专项组(牵头部门州农业局)、就业扶贫专项组(牵头部门州人社局)、企业扶贫专项组(牵头部门州经信委)、公共设施建设专项组(牵头部门州住建局)、乡村综合治理专项组(牵头部门州党委政法委)、美丽庭院建设专项组(牵头部门州林业局)、援疆扶贫专项组(牵头部门州发改委)、执纪问责专项组(牵头部门州纪委监委)、资金保障专项组(牵头部门州财政局)。
54.自治州州内对口援助有哪些安排?
答:昌吉市——木垒县大石头乡、博斯坦乡
阜康市——木垒县白杨河乡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木垒县雀仁乡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垒县
55.自治州医疗保障兜底机制实行什么政策?
答:对贫困人口实行“两提高、两降低” 倾斜政策,即:门诊报销比例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40%,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县市财政在承担所有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56自治州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享受扶贫政策期间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比例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县市财政进行兜底保障。
57.自治州健康扶贫三个100%是什么?
答: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三个100%”,即:免费健康体检达到100%、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健康档案规范管理率达到100%。
58.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有哪些内容?
答:所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取暖费(非寄宿制学校为12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为320元/生/年)补助标准;贫困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特殊教育175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