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 | MLX01/2023-00011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木垒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 | ||
主 题 词 | 木垒 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16 18:33:29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6月12日,木垒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研究审议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条例法规的学习,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切实抓好矿山安全反馈问题整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规范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树牢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出决策,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运行。要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达到预期效果。
县委副书记、县长哈比勒贝克主持会议,县领导周华健、朴世峰、冯锦年、华尼西、任洪连、陆金龙、朱虹戌、古丽夏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