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 | MLX01/2023-00028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木垒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 | ||
主 题 词 | 木垒 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11:06:50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12月29日,木垒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年自治区推进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研究审议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悟,切实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区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绩,形成一套符合木垒实际的工作经验和办法。要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不让一名群众返贫致贫。要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要保障乡村帮扶车间、工厂正常运行,发挥好扶贫项目资产增收减贫作用,利用好“万企兴万村”政策和乡村公益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全部实现就业。要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巩固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连线成片打造特色乡村风貌示范带,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再升级。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环境、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支持、配合开展教育工作,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帮助,同时要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促进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详细掌握各类情况,全面做好迎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各项工作。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弱项。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扣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州七十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方位检查、全流程把关、全链条履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持续完善执法权利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执行力。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冬小麦田间管理,落实好春麦播种地块,确保粮食面积、产量稳定,真正做到以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县委副书记、县长哈比勒贝克主持会议,县领导热海、朴世峰、巴里根、买买提·艾力、任洪连、陆金龙、艾尼瓦尔江·吾拉音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