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索 引 号 | MLX05/2023-00001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 ||
主 题 词 | 交通 监控 设备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9-11 12:42:56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在全县范围内启用5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7处,将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点测速设备1处,将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电警抓拍设备20处,将对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卡口抓拍设备22处,将对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五、违停抓拍设备3处,将对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以上点位、路段的设置规定,均按照公路部门道路等级建设设置的安全限速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置。
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告期为15日(2023年09月08日-2023年09月22日)。公告结束后,于2023年09月23日00时正式启动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采集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共同维护木垒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木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