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季清雪期间规范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索 引 号 | MLX32/2024-00007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冬季清雪期间规范机动车停放的通告 | ||
主 题 词 | 冬季 期间 规范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1-06 11:07:00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城市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为确保城区冬季清雪有序进行,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畅通,现就冬季清雪期间车辆停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下雪就是动员,停雪就是命令”,遇降雪天气,禁止在城区道路两边、路边临时泊车位、各小区门口道路两边、非机动车道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其他车辆。
2、在清雪机械车辆作业时请及时避让,请勿超越、跟随清雪车,避免造成车辆剐蹭及阻碍清雪工作。
3、对道路两侧随意停靠影响清雪作业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立即实施拖离并依据《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予以实名通报或罚款处罚,拖移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对不服从交通管理、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自觉遵守,为城市清雪工作提供便利,谢谢配合!
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木垒县公安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