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通报2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 MLX035/2024-00005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木垒县通报2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 ||
主 题 词 | 木垒 典型案例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8-28 18:51:48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为保障我县市场竞争有序、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铁拳”行动安排部署,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办典型案件,取得了积极社会成效。现将两起食品案例予以通报。
木垒县洋洋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2024年3月20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木垒县洋洋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2袋阿里梅花槽子糕(生产日期2023年10月19日,保质期120天);2袋天濨达老面包(生产日期2023年7月13日,保质期6个月);4袋吐司包(生产日期2024年1月16日,保质期60天);2袋达利园法式软面包(生产日期2023年7月26日,保质期6个月);5袋老北京小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8月29日,保质期180天),共计5种15袋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该案货值金额109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0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木垒县洋洋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木垒县绿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虚假标注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2024年3月19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木垒县绿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戈牌红腰豆罐头”(生产日期:2023年7月2日),营养成分表中能量154千焦、蛋白质3.4克、脂肪0克,依据相关公式计算能量=蛋白质×17+脂肪×37+碳水化合物×17=3.4×17+0×37+3×17=108.8千焦,该罐头涉嫌虚假标注能量。2024年4月6日,当事人召回上述食品960罐,送样至第三方检验公司对食品安全及标签进行检验,经检验,该批食品营养成分实测值为:能量241KJ/100g、蛋白质3.84g/100g、脂肪0.3g/100g,营养成分表实际标注内容与检测数据不符。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批次“美戈牌红腰豆罐头”1213罐,销售价1.8元/罐,召回960罐,实际销售253罐,该案货值金额2183.4元,违法所得455.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5月31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木垒县绿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虚假标注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55.4元,罚款2183.4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