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林草种子生产 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索 引 号 | MLX01/2024-00035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木垒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林草种子生产 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 ||
主 题 词 | 木垒 林业 草原 2024 种子 生产 经营许可 抽查 结果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30 18:36:12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林草种子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木垒县林业和草原局于9月20日—10月20日开展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签结果
2024年9月26日,由木垒县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双随机”现场抽签会议。经现场抽签,被抽查单位是:木垒县新户镇军丽苗木繁育专业合作社、木垒县天柏苗木科技有限公司。并于当天通知被抽查单位。
随机抽取的2名检查人员是:叶尔肯别克,马千山
二、抽查内容
(一) 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
(二) 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按照许可证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生产经营档案和业务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 执行自检、标签、检疫、包装和广告等制度情况;
(五) 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六) 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被抽检单位情况介绍,包括生产经营品种、数量、销售额等;检查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包括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现场查看被抽检单位生产基地、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查阅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档案。
四、检查结果
(一)木垒县新户镇军丽苗木繁育专业合作社
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执行了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的问题:生产经营记录不完善。
(二)木垒县天柏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的问题:生产经营记录不完善。
(三)木垒县天之卉鲜花种植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的问题:经营记录不完善。
(四)木垒县鳞飞林木种植专业农民合作社: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的问题:生产经营档案不齐全。
现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始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以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4-8229572
木垒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