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木垒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MLX08/2018-00003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木垒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木垒 惠农 补贴资金 三结合 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8-08-10 18:06:52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农业局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木垒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准东老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木垒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木垒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中推行“三结合”工作方式的通知》(新财预〔2017〕50号)和昌吉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昌吉州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财办〔2017〕19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央、区、州党委确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方式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凝聚人心民意,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目标,以打赢“三场硬仗、一场人民战争”为主线,以升国旗、政策宣讲、惠农补贴发放“三结合”为载体,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有步骤地推行惠农补贴(物资)发放,规范兑付程序,提升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各族群众享受满满的获得感,坚定坚决地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抵制“三非”活动,坚定坚决地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切实打一场漂亮的人民战争,为实现“一年稳住、两年巩固、三年常态”目标,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结合”的原则。坚持周一升国旗、政策宣讲、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让惠农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使基层党组织与群众“心贴心”,还群众一本“暖心账”,给惠农惠民政策一个“亮相台”,真正做到好事让基层组织办,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全程公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范围、标准、程序,确保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群众满意、效果良好。
(三)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惠农补贴的现金提取、保管、发放安全机制。建立健全惠农补贴现金发放操作流程,促进发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工作高效运转。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按照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形式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别对待。
三、发放的范围、程序及职责
(一)发放范围。原则上高龄补助、五保户分散供养金、农村四老人员补助、农村低保、民政救济救灾等资金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对于扶贫项目资金、安居富民、庭院家庭惠民等确需物资发放的民生项目提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后按规定执行;粮食直补资金、耕地力保护补贴等规定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要严格按照公示制度做好补贴资金的公示和宣传工作,保证资金及时、准确的发放到户。
(二)发放的程序。
1.现金准备。由村第一书记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据相关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发放范围、标准,梳理汇总现金发放名册,于每周四上报乡镇财务经办部门,乡镇财务经办部门于每周五向金融机构报备现金提取计划,由金融机构及时调配现金,确保发放资金足额够用。
2.张榜公示。需现金发放的惠民补贴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无误后,由村第一书记牵头负责,于每周五在村委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名称、补贴标准、享受补贴人员名单,确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通过电台、宣传栏、宣传册等全面宣传,全程接受各族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做好解释和纠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群众满意。
3.现金提取。由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村报账员、警务室工作人员于每周五按相关规定提取现金,相关人员现场共同确认资金额度、验钞无误后,根据发放名册及金额进行现金清点和分装,妥善安全保管。
4.现金发放。每周一组织村民升国旗活动,升旗仪式完成后,由包村乡镇领导及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干部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小组,向村民深入宣传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范围、补助标准等惠农政策,宣读本次享受惠农补贴资金群众名单、基础数据和补贴数额,同时公布纪检部门举报电话。政策宣讲结束后,由现金(物资)发放工作组成员,按照公示核对后的名册,将现金逐一发放给户主,并由领取人签字、摁手印确认,同时做好资金发放影像资料采集工作。
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也必须做好政策宣讲和公示工作。资金发放工作必须坚持“五个一定”:一是乡镇、村、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二是发放区域一定要悬挂横幅,标明“某年某项资金发放区”;三是群众领取现金后,一定要进行现场清点核对、签字确认;四是现金发放现场一定要安装摄像头,记录现场发放情况,采集影像资料存留三年以上;五是一定要做好相关票据的存档。现金发放表要复印一式四份(含原件共五份),一份乡镇财务记账,剩余四份分别交县财政部门、补贴资金主管部门、乡镇纪检部门及村报账员存档。
5.强化政策宣讲。认真落实“三结合”规定, 在每周一升国旗仪式后,组织乡村干部、政策宣讲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主题宣讲。坚持主题宣讲与落实发放惠农资金、物资等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党的惠农政策,讲清受益范围、发放标准、政策要求,使各族群众清楚惠在何处、惠从何来;坚持与“五个认同”、“去极端化”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反复讲清“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坚持与各族群众身边事相结合,采取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方式,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真正入耳入脑入心,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二是组织农民代表发声亮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之后,组织各族群众代表特别是“四老人员”、特殊群体、90及00后青年代表谈认识、讲体会,真切表达感恩伟大祖国、感恩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亲切关怀,感恩对口援疆省市的无私援助,充分激发各族群众“感恩伟大祖国”的主体意识。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各族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禁基层干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严惩惠农补贴中的渔利行为,确保公平公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共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四是做好“三结合”点评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后,由县、乡镇联系点领导或者第一书记进行点评,总结升国旗仪式、政策宣传、惠农补贴现金发放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及惠农补贴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各类惠农资金的申报、评审程序及流程操作,把好“四个关”(申报关、主管领导审核关、分管县领导审批关、财政部门核发关),切实做到“四个明确”(明确申报程序、明确审核责任、明确资金数额、明确发放时限),确定惠农补贴现金发放名册,确保各类惠农资金发放准确、公开透明、安全高效。
纪检部门:制定专门监督管理办法,定期抽查和监督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有关项目物资发放工作,公开惠民补贴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结果。
组织部门:督促村第一书记等下沉力量组织好现金发放工作,抓好资金发放考核管理,督促报送信息。
宣传部门:负责“三结合”工作的宣传报导。
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乡镇分支机构负责各项惠民资金的供应及安全。
扶贫、民政、农业、畜牧、林业、农机等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乡镇按村上报的惠农资金发放名册,向财政部门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和具体发放名册,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负责惠农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现金发放的方案,明确项目资金名称、内容、金额、时间,具体到户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惠农资金主管部门提供的分配方案和发放名册,及时将资金拨付各乡镇,并督促各乡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定期对各乡镇惠农资金兑现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对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确实无法发放的结余资金,要按照现行财经纪律要求收缴县级财政国库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将惠农资金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审计计划,依法开展审计。
各乡镇:负责真实、准确采集并上报各类惠农资金基础数据和发放名册,对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对,承担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主体责任,并确保资金安全。发放中严禁冒领、代领、挪用、私分、扣留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不得以补贴资金抵扣农户的任何应缴款项,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
村级组织:包村乡镇领导及干部、村(社区)支部“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及村两委班子共同负责惠农资金的具体发放工作,按照乡镇财务经办部门提供发放名册将现金发放给本人。对老弱病残、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家庭,由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组成资金发放小组上门发放,并留下影像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马生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保之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贾那布力县监察局局长
许凤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贵成县发改委主任
何香莲县审计局局长
王春雷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薛刚瑞县林业局局长
郭万武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巴哈依古丽县民政局局长
哈斯木汗县民宗局局长
王集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温万明县残联理事长
达吉别克县农机局局长
赵萍县老龄委专职副主任
赵亮县移民管理局局长
朱智岗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武开铖英格堡乡乡长
师燕群西吉尔镇镇长人选
赵常喜东城镇镇长
赵吉刚照壁山乡乡长
许晓艳新户镇镇长
哈依拉提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乡长
阿依古丽雀仁乡乡长
王军白杨河乡乡长
陈军博斯坦乡乡长
哈瓦拉甫大石头乡乡长
何世锦木垒镇镇长
张建军良种场场长
阿依登克牧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保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
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和确定惠农补贴资金落实方案。领导小组要亲自关心,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三结合”工作事宜;各乡镇和惠农补贴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细化具体方案,切实抓好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村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等下沉力量要履职尽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和项目物资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工作规则。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扶贫开发、安居富民建设等不宜采取现金发放的项目资金,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三)强化监督。各村要民主选举产生9-11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和监督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具体负责惠农补贴现金发放工作。
各惠农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乡镇要结合惠农资金发放情况,建立动态化的巡查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保护群众利益,维护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最大限度的凝聚民心。
(四)加强宣传效果评估。各村申报惠农补贴资金时,应加强对农户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对村级上报的各类基础数据及名单清册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发放惠农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执行;发放结束后,要将发放明细结果再次公示,确保发放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