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索 引 号 | MLX15/2023-00002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木垒县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 ||
主 题 词 | 木垒 疾控中心 突发公共 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9-21 15:36:49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为科学、规范、有序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确保疫情一旦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依法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及时预警,快速处置。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霍乱、肺炭疽、SARS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和疑似病例。
2、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其他突发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3、有毒有害化学晶、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中毒事件。
5、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重大医院内感染。
6、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者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丢失、泄漏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等恐怖袭击事件。
10、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成立木垒县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文波(县疾控中心书记)
副组长:赵 娜(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潘多明(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何玉琴 (办公室及健康教育科科长)
赵 鑫 (传防应急科科长)
罗永强 (免规科科长)
陈大忠 (地病科科长)
李 嵘 (检验科科长)
田艳玲 (质控科科长)
范永明 (总务科科长)
杨 琳 (公卫科科长)
李 倩 (支委办副主任)
赵 艳 (财务科科长)
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健委疾控科,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
(一)调查、处置小组:
组 长:郭文波(县疾控中心书记)
成 员:李 嵘(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罗永强(县疾控中心免规科科长)
陈大忠(县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科科长)
赵 鑫(县疾控中心传防应急科科长)
杨 琳 (公卫科科长)
职 责:
1、加强对疫情和各类公共卫生监测和分析,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
2、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3、做好处理卫生事件的各项物资准备。
4、负责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同时要做好人员的个人防护。
(二)采样工作小组:
组 长:潘多明(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 荣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胡尔曼别克(县疾控中心检验科副科长)
张 嵘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员)
阿依古丽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员 )
木拉提别克(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员)
职 责:负责对病人的标本采集(分泌物)、送检、保存。
(三)消杀工作小组:
组 长: 赵娜(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陈大忠(疾控中心地病科科长)
赵 鑫(县疾控中心传防应急科科长)
范永明(县疾控中心总务科科长)
别开西(县疾控中心总务科科员)
职 责:负责指导消杀人员个人防护,针对事件发生场所进行消毒,日常保证消毒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四)健康教育宣传与信息小组:
组 长:何玉琴(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倩(县疾控中心支委办副主任)
张娟(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防知识宣传,配合媒体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五)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潘多明(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赵艳(县疾控中心财务科科长)
范永明((县疾控中心总务科科长)
别开西(县疾控中心总务科科员)
职责:
1、根据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各种必须的物资、车辆,做好人员的调配。
2、做好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五、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
(一)加强24小时突发事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做好突发事件记录,任何人对突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接到医疗单位报告的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要询问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中心主要领导,并通知相应的科室或者职能小组。
(三)接到报告后,相关科室或者职能小组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报告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全面收集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过程等有关信息,确定事件性质、分析发生的原因或者可能因素,在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