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木垒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MLX01/2024-00028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木垒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木垒 2024 地质灾害防治 防治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木县政办发〔2024〕23号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18:18:00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木垒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木垒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分工,抓好落实。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木垒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昌州政办发〔2024〕17号)等文件法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木垒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木垒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9处,其中泥石流6处、崩塌211处、滑坡72处,无地面塌陷、地面沉降。
(一)重点防范区预测。全县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春季融雪期、夏季降雨期(2月—9月)、春季融雪期(2月—4月),山区一带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夏季降雨期(5月—9月),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概率增大,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不合理工程活动是地质灾害诱发的又一重要因素,对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将整个施工期作为重点防范期。
(二)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气象因素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预测春季融雪快、气温回升快,降水增多,山区及丘陵地带可能发生融雪型洪水,同时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夏季暴雨、长时间降雨在山区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入冬气温反复,易形成蠕动型滑坡、泥石流灾害,需及早准备防范地质灾害。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今年以来,全县降雨明显增加、人类活动频繁,预测今年公路沿线、大型工程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区域,地质灾害发生概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轻微区域。农村地区建房依然存在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给排水设施、对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与加载等问题,易形成地质灾害隐患,需加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木垒县邻近北天山地震带,存在一定的地震风险隐患,尤其在山区破坏性、危害性增大,如遇破坏性地震,将会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2024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措施
(一)持续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乡(镇)制定支持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遴选、补齐和培训,完善群测群防员队伍;要充分利用群专监测预警设备及时发出警报,发挥“人防+技防”优势,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强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公路管理等多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极端天气过程,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着力加强山洪引发泥石流预报预警合作,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叫应”机制,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范围,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快实现紧急预警信息迅速到人到户;加大预警响应措施的监督提醒力度,形成预警与响应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部门、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调查。各乡(镇)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有计划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巡排查,重点加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重点加强易发区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重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地段的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逐一落实防灾措施。要加强防范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灾情调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部门、水利局、文旅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各部门、各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判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探索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既要管住隐患点、也要管住风险区,建立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基层风险防控水平。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隐患、重点时段,持续集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排危除险,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对于新建、在建和建成不久的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求落实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矿山开采区域,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及时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对公路沿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积极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全力避免因人为扰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部门、水利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对工程治理成本远大于搬迁成本或通过工程治理难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居民点,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实施避险异地搬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争取资金,完善公路防护及交安设施,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疆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地质灾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更好服务地质灾害决策,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科技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部门、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强化日常训练,着力提升应急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通信、医疗、电力等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人员、物资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提供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部门、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宣传和避灾避险演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通过新媒体宣传、入户宣传、张贴标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分层级、分领域面向有关部门(单位)、乡(镇)、景区游客、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等开展防灾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开展1—2次地质灾害避灾避险演练,增强干部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尤其要注重提升景区游客、公路沿线人员、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人员避险能力。(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班调度等各项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汛期地质灾害日调度、灾险情速报、零报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第一时间主动获取县党委、政府拟上报的灾险情信息,立即报送州自然资源局,并立即通报县应急管理部门。住建、水利、交通、文旅等有关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后,要立即转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部门、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木垒县地质灾害隐患区分布和重要位置
(一)木垒县地质灾害隐患区分布:西吉尔镇水磨沟流域和木垒河流域中低山区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易发区,中高山区为崩塌灾害易发区。
(二)易发地质灾害重要位置:西吉尔镇水磨沟村冉家梁潜在滑坡;南部山区伴山旅游公路局部地段、矿区道路、山区牧道存在各类地质灾害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严格履行好组织指导责任,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责任,防灾责任人严格履行避灾和治理灾害责任,发挥群测群防员和监测设备技术支撑、巡查排查和监测作用,对在册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排查,对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地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造成伤亡。
(二)认真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本辖区、本领域内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培训宣传、应急演练、综合治理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县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明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积极统筹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防治建设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保障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小型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等工作,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
原文下载:木县政办发〔2024〕23号关于印发《木垒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连接:【图片解读】《木垒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