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的解读
索 引 号 | MLX01/2024-00014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文字解读】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的解读 | ||
主 题 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规划 2024 2035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17 19:44:10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一、编制背景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实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走出木垒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依据
《规划》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木垒在全州、全疆乃至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以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要求,充分衔接木垒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编制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框架
《规划》共分十章,其中第一章是工作基础及形势分析、第二章是规划总则、第三章是完善奖惩并重的目标责任体系、第四章是筑牢和谐稳固的生态安全体系、第五章是发展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第六章是建设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活体系、第七章是培育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第八章是构建高效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第九章是重点工程项目、第十章是保障措施。
(二)规划指标
以2024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为依据,结合木垒县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围绕目标责任制、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等5个方面,共确定规划指标25个。其中约束性指标19个,参考性指标6个。
(三)重点工程
结合木垒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际,以近期规划为重点,主要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4个领域,规划共40个重点工程项目。其中,生态经济领域12个、生态安全领域18个、生态文化领域共7个项目、生态文明制度领域3个。
四、规划和重点工程实施效益
(一)生态环境效益
通过规划及重点项目实施,对于全县范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应急水平提升、生态系统安全意义重大。将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让绿色成为木垒县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二)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以释放更多的环境容量空间,进而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通过构建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经济体系,将逐步形成绿色化、生态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对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推动木垒县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乡生活更加宜居、更加便利。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加快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转型,有利于全社会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更好地发挥生态文明示范作用。
责任主体: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
责任人:王斌
联系电话:0994-8229117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