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人民法院:优化程序适用 提升工作效率
2023-04-23 16:32:46 来源:木垒零距离
今年以来,木垒县人民法院不断优化案件程序适用,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简易程序适用一是明确适用标准,强化立案指导,受理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立案时,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外,一般将案件立为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司法资源利用率。二是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将案件区分繁简,对大部分案件运用速裁、简易等程序,实现简案快审。三是实行类案审理,提高审判效率,类型化案件专业审理,成立速裁团队,法官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当庭确认,缩短庭审时间,当庭出具裁判文书,及时高效结案。四是坚持调判结合,强化案件调解,加强简易程序调解工作,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的各环节。
小额诉讼适用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案件识别,诉讼服务中心明确适用规则,由小额诉讼团队和立案团队对案件依次进行“小”“简”“普”识别分流,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统一分配至小额诉讼团队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对发现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当事人持异议的,按简易程序审理,实现诉讼流程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二是规范审理程序,严格精准适用,严格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针对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立案、庭审、程序转化,在适用时进行细化明确,规范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认同感,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做好诉前引导工作,提升当事人适用意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小额诉讼的了解,减少当事人顾虑,提升工作效率。现有2个速裁团队,不断探索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真正实现简案快审。
独任程序适用一是完善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除原有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外,对于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的,无需人民法院作大量的深入调查、取证工作,即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双方权力义务明确而无争议的民事案件,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二是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区分案件繁简难易,按照涉案标的,统筹调配法官、合理分配法庭、设置程序、安排审限,充分发挥独任制高效灵活、合议制民主决议的制度优势。三是严把独任制案件质量关,强化普通程序独任制与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有机结合,对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的判决案件严格通过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确保法官“独任而不放任”,坚决防止案件质量下滑。(木垒县融媒体中心通讯员: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