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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人民法院: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帮你“修复信用”

2023-12-07 10:36:52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善意文明执行提出新要求,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避免过度执行。

近年来,木垒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失信必惩戒、信用可修复”的执行信用治理体系,运用新媒体曝光手段建立信用修复及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断扩大信用建设影响力。近三年来,该院已对534名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促进623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累计金额2201.73万元。

为积极履行者“造血”

申请执行人上海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木垒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B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联系,督促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B公司以各种理由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无法购买飞机票,出行处处受限的王某这才明白法律威严不容挑战,迫于限制高消费的压力,最终放弃侥幸心理,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据了解,信用修复针对将被纳入或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行为的被执行人。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包括暂不发布或在失信名单中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缩短失信惩戒期限、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它不仅有助于被移出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造血”再生、复工复产,从而有利于申请人债权的实现。

擦除“信用污点”,助失信者“重生”

“法官,谢谢你了,我的贷款已经办好了….”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古某某主动联系木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来,古某某作为被执行人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后,执行法官为其出具“执行案件结案证明”,修复“失信”信息,使得其顺利办理银行贷款渡过难关。

该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通过对积极配合的被执行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的方式,给失信者留有弥补的空间,帮助其良性发展。今年,该院对30名失信者出具结案证明,帮助他们“脱困重生”。

依法制裁失信、鼓励诚信,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木垒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因案施策,正确处理强制和善意、司法信用与社会信用的关系,不断彰显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责任与担当,在合理运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的同时,持续创新举措,推动信用修复,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讯员:加依娜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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