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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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木垒段(奇台县界至巴里坤县界)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2021-05-06 16:25:24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为保障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木垒段(奇台县界至巴里坤县界)运输安全通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木垒段(奇台县界至巴里坤县界)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该段铁路为普速单线铁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段(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为8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其他地区为15米。

二、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木垒段(奇台县界至巴里坤县界)铁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城市道路、建筑控制区和石油、电力及其它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各自保护区并存,但在保护区重叠区域内,各方的相关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部门应当结合用地实际开展勘界、设立标桩等工作,铁路沿线的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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