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木垒县全面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及河流河长、副河长、总警长、联络员 单位的通知(木县河长办〔2021〕3号)
2021-06-04 01:39:01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不断建立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因我县部分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调整后的《2021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和《木垒县河流河长、副河长、总警长、联络员单位及河长办联系名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并遵照执行。今后,木垒县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岗位有工作变动的,原则上由接替该岗位的领导接任,不在另行发文。
附件:
1.2021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docx
2.木垒县河流河长、副河长、总警长、联络员单位及河长办联系名录.docx
木垒县全面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