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木垒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项目的通知 (木党统 ﹝2021﹞12 号)
2021-06-04 12:40:22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雀仁乡、照壁山乡: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2021年上级为木垒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1万元。为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及各乡镇申报项目需求,经木垒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1年拟实施的2个项目。现将2021年木垒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项目实施乡镇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所有项目于9月30日之前竣工投入使用,并完成决算审计。
二、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要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对项目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要按时将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档案资料报送至县委统战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五、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43号),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2021年木垒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木垒县委战部 木垒县财政局
2021年6月4日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