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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2022-01-13 16:27:19 来源:县检察院

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木垒县人民检察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范围及职位要求

1.检察干警4名,法学专业。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C级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面向全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且能够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0周岁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7.大专及以上学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办案中出现错案被追究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谈与考察、公示、体检、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117至2022217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址: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木垒县法治路2号)。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赵伟16609949494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234558611qq.com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附件1),毕业证、工作证、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者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编干警的,提供近三年来查办案件的业绩印证材料(若查办的案件为涉稳定类案件不得网上发送,严防泄密);在省级以上刊物(含内刊)发表综合信息、调研文章,或在省级以上党政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

④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3.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将相关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进行发送,并将邮件名设为“选调报名+本人姓名”。报考对象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报名材料不真实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止选调程序

(三)面谈与考察

按1:2确定面谈与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对被选调公务员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面谈与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结束后,最终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选调对象

(四)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电话通知,请选调对象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县检察院选调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复检费均由报考人员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选合格考生中确定拟调入人选,经木垒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人事领导小组审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待调入后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门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2.凡被选调的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木垒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提拔重用或本系统遴选的情况除外。

附件:

1.2022年木垒县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2年木垒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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