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第7号
2022-04-20 17:57:43 来源: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倡导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决定》已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倡导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决定
(2022年4月18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移风易俗、婚嫁节俭、厚养薄葬、抵制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实际,作出本决定。
一、女方婚嫁提倡只举行订婚、出阁仪式;男方婚事提倡只举行邀请亲家(认亲家)、娶亲仪式。男方举行邀请亲家时,提倡只通知近亲属参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普通家宴待客;出阁、娶亲宴请客人控制在一百人以内,但是疫情期间举办宴请活动应当遵守防疫规定。
二、提倡男方赠送女方婚嫁的礼品、彩礼,量力而行,控制在两万元以内,娶送亲车辆控制在六辆左右,使用国产车。
三、有多个子女办理丧事的,提倡一次性办理。吊唁人员参加葬礼、七天、四十天、周年时以精神安慰为主。
四、安葬逝者应当在统一规划的公墓区,不乱埋乱葬,后去世的夫妻一方可以在先去世一方原墓地合葬(旅游线路两侧300米内的迁往公墓合葬,300米以外的就地合葬),提倡从简从俭,少烧丧葬用品、控制送葬车辆数量,减少污染浪费。
五、提倡减少群众间的负担,不举办戴耳环、摇床、学步、子女升学、款待脐带妈、参军、搬迁、开业、店庆、购车等喜庆事宜和同学、老乡、连襟、妯娌、异地同乡名义的聚会。
六、县宣传部、工青妇群团组织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县民政部门是督促落实本决定的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是引导落实的属地责任单位,将以上倡议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由所在村的红白理事会监督落实。
七、本决定适用全县各族群众。公职人员、党员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