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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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关于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的公告

2023-06-21 11:47:21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区、州、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专项整治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木垒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近三年来(2020-2022年)公租房分配管理中存在的公开公示不到位,分配不公平、审核不严格以及违规租住、转租、转借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分配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维护保障性住房制度严肃性、公平性。

(一)公开公示不到位方面

1.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在申请人所在的乡镇、村(社区)公示;

2.登记为轮候对象的,未在申请人所在的乡镇公开。

(二)违规分配、审核方面

1.在合理轮候期内,未将本地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

2.在公租房准入过程中,不按规定办事,批条子、打招呼、收受好处、优亲厚友,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的;

3.在公租房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

4.住房保障受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有房源情况下将本来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拒之门外的。

(三)违规租住、转租、转借方面

1.在人员资格审核中,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明显超出我县准入标准的;

2.采取贿赂、欺骗等手段获得公租房的;

3.故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长达6个月以上的;

4.承租人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的;

5.公租房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的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在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

(四)违规管理使用改变用途和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方面

1.承租人将公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等改变居住用途的;

2.因违规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群众有反映、举报,未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的;

3.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解决的。

(五)其他方面

整治举报投诉电话:0994-4822263;举报地点:住建局一楼房管所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不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承租人,应当主动到住建局一楼房管所大厅办理退出手续。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租房各类违规行为提供证据和线索。

                                       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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