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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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的公告

2023-10-20 10:52:00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木垒县财政局成立检查小组对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盛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国有企业;总工会、科技局、红十字会三家行政单位2022年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会计质量监督检查。

2023年,木垒县财政局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选择重点领域、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检查。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联动检查并进行调研。关注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预算资金是否因地制宜,发挥效用,是否做到预算执行准确。二是围绕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着眼摸清政府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选择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和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结合“小金库”长效治理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和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上述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同时能较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会计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被检查单位存在执行相关制度不到位、在会计核算、内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1.超标准报销部分工作人员差旅费财务资金审核流程不严谨。2.部分支出票据无任何审核程序或审核不完整,存在无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直接入账,未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财务审核机制。3.办公用品未进行政府采购手续。4.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无接待函,无派餐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木垒县财政局已作出了处理,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及时整改。截止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已将问题整改并上报木垒县财政局。

                                            木垒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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