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木税 税告 [2023] 2号)
2023-11-07 11:07: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木税 税告 [2023] 2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
2023-11-07 11:07: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
木税 税告 [2023] 2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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