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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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4-03-21 18:22:22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木垒段沿线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木垒县雀仁乡S228线公路沿线。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交通压力也随着增大,当前省道S228线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同时,由于道路穿越人口密集居民区易产生交通拥堵等问题,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影响到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省道S228改线项目的提出,旨在改善现有省道线的交通状况,提高道路安全和通行效率,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了实施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确需征收农牧民所有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征收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文件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和测量单位进入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项目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违反规定抢建、抢种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自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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