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4-05-04 10:49:23 来源: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全力遏制电动车事故多发、频发的要求,推进“一盔一带”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提升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骑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防护水平,创建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
二、整治区域
城市道路重点路段路口、学校、医院、社区周边道路
三、整治对象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重惩处一批交通违法人员。
四、整治重点
(1)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非法改装等;
(2)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3)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4)老年代步车上机动车道、胡乱穿行、乱停乱放、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马路以及违规载人载货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1)提醒教育:对首次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予以口头提醒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志愿服务:对再次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成年驾乘人员,在路口志愿执勤1小时,配合交警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路面查纠:对两次以上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驾乘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非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扣留(交通工具)。
六、其他要求
(1)机关、企事业(含快递、外卖企业)等单位,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内部员工管理,要求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
(2)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辖区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为木垒县道路交通安全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