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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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告

2024-08-17 11:13:38 来源: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进一步推进平安木垒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平稳、有序、平安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道路交通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即日起开展为期15天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区域

木垒县管辖区域内各条道路

整治重点

行人:

1. 行人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严禁闯红灯。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2. 不得在道路上嬉戏、打闹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3. 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非机动车:

1. 年满12周岁可骑行自行车、年满16周岁可骑行电动自行车。

2.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靠右侧行驶,不得逆行。

3. 遵守交通信号灯,严禁闯红灯、抢行。

4. 不得载人超过规定人数(例如电动自行车只能载一名 12 周岁以下儿童)。

5.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

1. 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2.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超载、超员行驶。

3.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 机动车应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得随意变道、插队。

5. 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在禁停区域或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

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道路巡查和执法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木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8月17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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