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木垒】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让人民群众满意度“再升温”
2023-08-25 10:29:34 来源:木垒县人民政府
木垒县人民法院西吉尔镇人民法庭不断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好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努力为乡村振兴法治化发展提供司法护航,通过“诉前调确+司法确认+自动履行”模式化解纠纷,取得了“案结事了”“诉减调升”的良好效果。
坚持协调协同原则 配强人民法庭辅助力量
一是立足法庭工作,多元化解纠纷。多年来,西吉尔镇法庭围绕辖区重点工作,建立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的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按照“能调则调”的要求,推动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多调联动,并及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精准审查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切实提升司法确认质效。二是夯实法庭基础,推进诉源治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受理案件类型的不断丰富,对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水平和综合审判能力均提出更高要求。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求,要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庭在辖区两镇一乡、司法所、派出所、18个行政村共联络人民调解组织21个,调解人员40余人。通过走访、摸底,联络人民调解员,联动基层调解组织,罗列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便于随时沟通联系。同时,发挥村委会作用,了解摸排各村之间的纠纷类型,为诉前调解和多元化解纷机制打好基础。
注重司法前端引领 积极推动纠纷源头防控
一是发挥前沿优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台帐、人民调解档案等制度。坚持让法官走出法庭,通过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将案件审判工作搬到田间地头,切实降低诉讼成本,真正做到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二是延伸司法服务,把矛盾解决在诉前。健全矛盾纠纷先期排查机制,在农牧区村委会张贴“法官连心卡”,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村队、农户、草场,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法庭工作人员常态化进驻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调解辅导、诉调对接、法律答疑、信访接待,采取以法庭为依托的“法庭+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访惠聚”工作队联合调解模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外,为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分流创造了条件,构建和谐乡村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助力无诉村和旅游业 支持社会治理创建
一是支持无讼村创建。联合基层治理组织开展“无诉”村居法治创建活动,将“万人成诉率”纳入乡镇村诉源治理考核范围。指导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运行,强化群众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效果。二是做好旅游法庭服务。全域旅游巡回法庭进景区普法宣传,在辖区内重点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牌,宣传推广新疆移动微法院,在4A级景区和有条件的3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立旅游巡回办案点,在重要活动节点深入旅游景点,向游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下一步,西吉尔镇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通讯员:沙合曼)